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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院党发〔2017〕25号
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医院委员会
关于在全院共产党员中开展“戴党徽、
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
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巩固和扩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共产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
二、活动范围
全院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活动目标
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在全院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利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利于全面提升研究院、医院的社会满意度。
四、活动内容
(一)戴党徽,强责任。全院所有共产党员在工作时间和参加各种会议及活动时,都要统一佩戴党徽,以表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规范个人言行,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部署;设立党员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党组织的监督,改进自身工作。
(二)亮身份,转作风。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和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等形式开展。各党总支要指导所辖支部紧密结合实际,根据党员数量、岗位情况,在窗口单位、服务大厅设置一定数量的党员示范岗,激励带动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群众。要以支部为单位,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开设党务公开栏,制作党员履职承诺,将党员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和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便于让群众知晓党员岗位,了解党员职责,监督党员履责情况,促进作风转变。
(三)树形象,比奉献。党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树形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在开展医疗、科研、管理服务的过程中严格程序,秉公办事;要在办理窗口服务的过程中提高效率,热情服务,树立敬业奉献、公道正派、服务群众的党员形象。党员要在倡导文明新风中树形象。各支部要结合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以及文明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助人为乐、带头公道办事。党员要在推动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中树形象。各支部要结合驻村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深入基层一线,结对帮扶贫困群众、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使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同步小康。党员要在廉洁自律中树形象。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风肃纪,深入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不贪不占,守纪律、讲规矩,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四)作表率,当先锋。各支部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培树典型,定期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大力挖掘身边先进的人和事,广泛宣传典型,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党委成立“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书记李玉明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总支、支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引导和激发支部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搞好结合,讲求实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走基层、结对帮扶活动等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一部《党章》、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增强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
(三)大力宣传,选树典型。各党总支要指导各支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拓展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新途径,灵活多样地开展好活动,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和推树先进典型,使每一名党员都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院党委已将把此项活动纳入党建年度考核,将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限期整改。12月18日前,各支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总支报送书面总结材料,总支汇总后统一上报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陕西省中医医院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