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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院党发〔2017〕54号
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医院委员会关于同意胡海兵等五位同志
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医疗党总支,各有关党支部:
《关于将胡海兵、王建武、李蓓、王亚娟、王红五位同志进行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的报告》收悉。经院党委会2017年10月11日研究,同意胡海兵、王建武、李蓓、王亚娟、王红同志为发展对象。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胡海兵、王建武、李蓓、王亚娟、王红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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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
陕西省中医医院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